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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为学习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月1日,科技部人才中心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意见》精神,会议由中心主任李普主持,郝强、程家瑜作引导发言,中心全体成员结合工作交流学习体会。...[阅读全文]